2016 年 03 月 28 日 60077 供的零部件等只能用於生產侵犯專利權的產品,而仍然提供給侵權人實施。 他表示,鑒於間接侵權人明顯的主觀惡意,且其提供的零部件是直接侵權行為的專用品或者其積極誘導他人實施專利侵權行為,故將其納入侵權責任法第九條規制的範圍。這並不意味著在現行法律框架之外給予專利權人以額外的保護,而是侵權責任法適用的應有之義,符合加強專利權人保護的客觀實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