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 02 月 16 日 44959 SOURCE:中時電子報 葉德正 2017年 02月 03 日 承億文旅在嘉義經營的知名旅店「桃城茶樣子」,也販售「茶樣子」茶葉組及草茶浴包,但林姓民眾在2005年將「茶樣子」註冊商標賣茶,控告承億董事長戴俊郎涉嫌違反《商標法》,一審戴俊郎原獲判無罪,但智財法院認為承億侵權,改判戴俊郎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確定。 另林要求承億文旅不能使用「茶樣子」作為旅店、飯店名,智財法院調查發現,承億將「桃城茶樣子」作旅店名,早在林姓民眾將「茶樣子」註冊為餐廳服務類別前,認定承億屬善意使用,並非不正當競爭,此部分維持無罪確定。 ...WWW.CHINATIMES.COM 關鍵字:茶樣子 桃城茶樣子 違反商標法 上一筆法律:「別蚊我」有滅蚊燈? 優生告侵害商標權 下一筆 法律:「桃城茶樣子」商標權再敗 老董被判拘役還罰錢 看看其他法律知識: 2024 年 06 月 14 日 16494 法律:專利訴訟案例:設計專利侵權判斷分析 2024 年 06 月 06 日 16489 法律:專利訴訟案例:先前技術阻卻的成功應用 2024 年 05 月 31 日 16802 法律:智慧財產權人-如何主張權利及排除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