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品牌:AWS商標亞馬遜不能在中國使用?! 判賠逾3.3億

來源: 新聞
商標申請商標搶註
去年12月30日中國北京法院裁定,「AWS」這一商標屬於中國公司北京炎黃盈動科技發展有限責任公司,亞馬遜不能在中國使用旗下雲端運算之AWS商標,並下令賠償7650萬元人民幣(約3.37億元台幣)。
亞馬遜中國雲端運算服務網站仍繼續使用AWS,亞馬遜在首頁底部宣稱AWS是縮寫(Amazon Web Services),「在此不作為商標展示」,目前未得知亞馬遜是否提起上訴。
中國商標資料庫顯示,炎黃盈動於2004年申請AWS商標於計算機(電腦/雲端)等服務,亞馬遜申請AWS的時間是2012年。亞馬遜不太可能停止在中國雲端事業營運,其中也對炎黃盈動2004之商標及部分商標提起無效。
多年來,這兩家公司都提出了廣泛類別的申請,為爭奪AWS之商標。中國商標資料庫顯示,雙方部分申請案件相同衝突,駁回了的部分申請。
多年來,從許多公司和名人曾經與中國的公司爭奪商標權。2012年,蘋果公司支付了6000萬美元,以解決iPad在中國的商標糾紛。喬丹商標 (Michael Jordan) 於近期也終於在訴訟中告一段落。上述都是因為申請日較晚及類別未申請到才造成後續種種的困難。
★商標優先申請,品牌先行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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