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07 月 11 日 14872 ,应非公平交易法所保护之表征,若将此行李箱具某特定条纹之独占排他权,全数归由未取得立体商标权、亦未有条纹专利权之A公司取得,无异凌驾于专利法及商标法之上的权利,造成法律位阶的冲突,且将导致众多品牌之行李箱皆有违法风险,其所造成之侵害及影响难以估计,更有违公平交易法精神。 从本案例应可知专利权或商标权对营销商品的重要性,若无专利权或商标权,能否借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