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06 月 14 日 14426 ,判决中时文化败诉。 中时文化事业公司提告指出,嘉义地区世新有线电视公司,向经济部登记使用「旺TV」做为商标,也使用在旺NET光纤宽带,就好像壹周刊、壹电视曾经是关系企业,且旺TV与与旺报同为媒体业,会令人误以为旺TV与旺报是关系企业。 中时文化事业指出,旺报每日发行量达32万份,有1000个以上经销商,是大众消费者熟悉的商标,旺TV攀附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