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03 月 28 日 14292 先讨论草案,等法律文字确定后,再来决定谁当主管机关。 政院官员表示,去年政院指定国发会研议《无体财产权担保法》,一度希望目前主管《动产担保法》的金管会,能直接修法,扩增对无体财产权规范与保障。不过,金管会并未同意,政院决定另订新法。 官员说,目前尚未决定谁是法规主管机关,但为了争取立法时效,倾向由各部会先讨论文字,再来择定主管机关。事实上,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