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02 月 01 日 14740 身设计具先天识别性及后天识别性,判决高丝胜诉,智财局败诉。 智财局提上诉,最高行政法院认为,雪肌精的瓶身设计与业界常用设计类似,难以认定有能区别其他商品的识别性,不过经过长期广泛使用,商品大量广告、销售,已取得后天识别性,上诉无理由而判决驳回,全案定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