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03 月 28 日 15278 供的零部件等只能用于生产侵犯专利权的产品,而仍然提供给侵权人实施。 他表示,鉴于间接侵权人明显的主观恶意,且其提供的零部件是直接侵权行为的专用品或者其积极诱导他人实施专利侵权行为,故将其纳入侵权责任法第九条规制的范围。这并不意味着在现行法律框架之外给予专利权人以额外的保护,而是侵权责任法适用的应有之义,符合加强专利权人保护的客观实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