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 12 月 16 日 14743 励员工参与公司经营。 为鼓励企业留住人才,凡企业透过员工分红入股、员工现金增资认股、库藏股、认股权证和限制员工权利新股等五大奖酬工具奖励员工,总额在五百万元内可缓课税五年。 若让与或授权的对象为非属上市柜或兴柜公司,可比照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规定,至股票实际转让时申报课征所得税。 新法除保留企业研发成本可以支出金额至多百分之十五,抵减当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