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 11 月 26 日 14267 商标已经于2015年4月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宣告无效。 执法人员认为:这种以使用两种注册商标并列,但突出「红」以及「牛」两个字,与商标持有人的注册商标近似,主观故意性明显,极易使消费者产生误,造成市场混淆,属于不正当竞争和商标侵权行为,理应受到查处。鉴此,南京市工商局当即对该涉嫌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此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