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 11 月 01 日 13325 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0万元至1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万元至200万元罚款,可吊销营业执照。 此前,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虚假宣传」概念规定比较宽泛,仅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这使”刷单”等行为是否算虚假宣传有争议。」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2016 年 03 月 03 日 14762 送审稿规定,「傍名牌」的经营者,违法经营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处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营业执照 ;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处以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根据情节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而在现行法律中,此类行为最高仅处以违法所得三倍的罚款。 据悉,现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还与反垄断法、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