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08 月 26 日 14507 局以2商标高度近似为由驳回,承亿不服打行政诉讼,形成商标案件一胜一败。 法官认定戴俊郎无侵害台湾茶样子公司商标犯意,且2家公司使用商标,不足以让法官及消费者会有混淆误认之虞,因此判戴无罪,全案可上诉;法官审理,相信前承亿总经理,市府建设处长的戴俊郎胞姊戴淑玲证词,认定「桃城茶样子」名称是员工发想票选,并非抄袭。 台湾茶样子指控说,登记的「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