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桃城茶样子」商标权再败 老董被判拘役还罚钱
SOURCE: 镜传媒 : 文 | 谢幸恩 2017/03/16
人气旅店「桃城茶样子」曾获选为台湾十大泳池饭店,也是全台唯一一间茶旅店,但董事长戴俊郎遭告违反《商标法》,二审获判拘役,经济部智财局则撤销其「茶样子」商标注册权,戴男不死心提出行政诉讼,今(16日)再遭法院驳回,恐将换名重来。
戴俊郎经营「承亿文旅」,自2011年开设文创旅店,在淡水、嘉义、台中、花莲开了5间分馆,嘉义的「桃城茶样子」于2014年6月开幕,主打茶叶特色也贩卖茶样子茶叶组及草茶浴包,却被当地林姓茶商「茶样子」公司提告侵权。
智财法院指出,林姓茶商2002年成立茶样子,2004年到2013年陆续注册「茶样子」商标,并获智财局准许注册4件,使用于茶叶、餐厅类别,桃城茶样子创立后,茶商发现双方商标、营业类别相同,即向戴俊郎提告,求偿3,000万余元。
检方起诉戴俊郎后,嘉义地院一审认为其事证不足判无罪,但二审智财法院则认为,桃城茶样子的「桃城」为嘉义旧地名,商标主识别是「茶样子」三字,极有可能与林姓茶商「茶样子」商标造成混淆,恐误认茶商为戴男的加盟商。
此外,智财法院也指出,桃城茶样子与林姓茶商均贩卖茶叶,无论商标与贩卖类别,戴俊郎已构成侵权,刑事部分,判戴拘役50天,可易科50万元罚金确定,并赔偿茶商18万余元,商标侵权为善意使用,仍维持无罪。
戴男不死心向智财法院提讼,并主张,桃城茶样子规模庞大,销售额平均千万元,服务对象包含全国各地甚至外国旅客,茶样子商标广为消费者认识;智财法院则认为,戴男与茶商的茶样子商标近似程度高,仍有造成混淆之余,因此驳回其告诉,未来桃城茶样子必须更名后再重新出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