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品牌:禁冒犯性商标法 高院称有歧视之嫌

SOURCE:星岛日报:2017-01-19
在一起有关言论自由和商标注册限制法律的案件中,联邦最高法院18日对一项禁止使用冒犯性词语注册商标的法律提出了质疑。据美联社报道,这起案件牵涉一个叫做Slants(斜眼角者,被认为是对亚裔的歧视性称呼)的亚裔乐队,政府拒绝让这个乐队以「Slants」的名字注册商标,因为美国专利与商标局认为这个名字对亚裔具有冒犯性。
大法官卡根代表多位法官表示担忧。她表示政府法律不应该以观点作为区分理由。她说:「问题在于,我能对某些事发表正面观点,但我却不能对某些事发表负面观点,我会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观点歧视案件。」位于俄勒冈州的Slants乐队表示,这项长达70年的商标法违反了言论自由权利。
这项商标法规定,禁止用贬低个人、机构、信仰或者国家象征的词语注册商标的法律。但大法官们也担心,对商标不设置任何限制,可能过于极端。Slants乐队的创办人谭仕文(Simon Tam)表示,他之所以使用「Slants」作为乐队名字,是因为想将这个嘲讽亚裔的侮辱词语变为亚裔引以为傲的徽章。但商标局表示,即便是在正面的语境之下,这个词语仍然具有贬低的意味。一个联邦上诉法庭的裁决支持Slants乐队,称这项商标法违反了第一修正案所赋予言论自由权。奥巴马政府希望高院能推翻这个上诉法庭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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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美国商标法 言论自由 商标注册限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