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激似LV!韩系美妆用品遭查缉

SOURCE:自由时报 LTN:记者徐圣伦/新北报导 2017-01-16
这是LV吗?保二总队刑警大队侦一队日前接获检举,指称某韩系化妆品牌出的粉饼盒、镜子等商品外观激似知名精品LV,警方至台北、桃园搜证,带回2500件商品,果然外观看起来跟LV几乎一样,并带回49岁负责人陈姓女子侦讯。
陈女向警表示,他的商品外观图案并非仿冒,而是经过美国设计品牌My Other Bag之授权销售,但在网络部落格、消费者们留言不乏「大人气名牌包款气垫粉饼」、「名牌包+气垫同时拥有」等反应,显然已造成消费者将这些商品与LV混淆。
警方表示,据商标法95条,未得商标权人或团体商标权人同意,于同一或类似之商品或服务,使用近似于注册商标或团体商标之商标,有致相关消费者混淆误认之虞者,即为触法。讯后,警方依违反商标法,将陈女移送法办。
关键词:韩系化妆品 外观近似 精品LV 混淆误认 违反商标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