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品牌:申请「李时珍」商标 中国医药集团踢铁板
孙友廉/新北报导 2017年01月04日
中国李时珍医药集团2015年来台申请注册历史医药专家「李时珍」商标,但因台湾中天生物科技公司早已注册「李时珍本草屋」等商标,智慧财产局驳回中国李时珍医药集团的申请,李时珍集团不服怒提告,但智财法院仍认为两者皆以「李时珍」为主要识别,且都用于中、西药品,易使消费者混淆误认,今判李时珍集团败诉。
原告中国李时珍医药集团声称,该集团位在李时珍诞生地的中国湖北蕲春县,也是中国第一大台商医药企业,地位跟中国中药大厂「同仁堂」并驾齐驱,2014年营业额达人民币30多亿元,旗下拥有「本草网目家方酒」、「麝香袪痛搽剂」等代表性产品,更在世界各国注册李时珍、本草纲目等商标,知名度也已到达台湾。
中国李时珍医药集团还强调,该集团的李时珍商标,是自创身穿古装的人物形象,配合中文草书「李时珍」字样,与中天生物科技公司的「李时珍」字样,再加上本草屋、男梓宝等文字的商标,无论外观、观念都有明显差异,不会造成消费者误认混淆,智财局应准许注册。
但智财法院指出,中国李时珍医药集团的「李时珍」商标,虽有一头戴纶巾、下巴蓄胡的古装男子头像,以及中文「李时珍」三字,却和中天生物科技的李时珍商标,皆是用李时珍作为主要识别部分,外观、观念及读音都极为近似,也都指定在中、西药等类别,消费者极可能误认混淆。此外,中天生物科技公司的李时珍商标大多在2004年就已注册,早有使用而在市场有一定识别性,且中国李时珍集团未提出在台湾使用该商标的销售、营业、市场等情形,法官据此认定应给中天生物科技李时珍商标较大的保护,今判中国李时珍集团败诉。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