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仿LV水波纹 2R业者判赔53万
游仁汶 2016年09月10日
台湾皮包品牌「2R」生产贩卖的皮包涉嫌仿冒法国知名精品品牌Louis Vuitton(LV)的「水波纹」图样,遭LV公司提告求偿。智慧财产法院一审判「2R」所属的二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及李姓负责人,须连带赔偿53万7200元,并在《经济日报》头版刊登半版道歉启事。
二阿公司上诉后,智财法院在上月底驳回,维持原判,仅利息起算日从一审的2014年12月30日,改为2015年1月11日。判决指出,二阿公司创立「2R」品牌,在台湾设立3家门市,并在雅虎网站成立「2R手工真皮旗舰馆」,经由实体店面与网络商场贩卖皮包。不过2R生产贩卖的皮包,却涉嫌仿冒LV公司已拥有商标权的「水波纹」图样,LV公司在2014年3月间报警,由警方在2R公司的门市扣得仿冒水波纹的8件手提包。
LV认为,2R的水波纹皮包仿冒LV的水桶包、Neverfull包款,因此控告二阿公司侵害商标权,并依据2R被扣案的皮包贩卖平均价格2686元的500倍,求偿134万3000元。
而二阿公司则辩称,以波浪线条组成的水波纹是常见的皮包纹饰,且他们有将自家的2R商标挂牌附在皮包上,加上2R商品和LV价差甚大,消费者应不致于混淆等等。
但法院认为,水波纹属LV在1985年起作为手提包的压纹标识,并在2003年取得我国商标权,已具全球知名度与识别性。而2R的扣案皮包经比较后,发现水波纹路走向和LV皮包一致、粗细程度相近,外观上的确容易使人误认,且2R挂牌可轻易移动,稍不注意就会被忽略、掩盖,和水波纹压纹相较下显得像是皮包上的装饰图样。
法官因此认为2R的水波纹皮包已侵权,但衡量侵权情节、仿冒数量等情状,应以赔偿200倍适当,因此判二阿公司须赔偿53万7200元,并在《经济日报》头版刊登半版道歉启事。二阿公司上诉后,智财法院日前驳回,维持原判。
关键词:2R 商标侵权 LV 水波纹商标 智慧财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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