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品牌:〈中部〉妖怪村屡遭抄袭 业者怒提告

SOURCE : 自由时报 LTN 记者 刘滨铨-南投报导 2016-05-24
溪头妖怪村遭抄袭侵权又添一桩!日前台中市妖怪夜市开幕,溪头妖怪村设计者曾俊琳主张拥有妖怪商标专用权,要求夜市改名,惟业者不予理会,另之前中国还有山寨版尚湖妖怪村,曾俊琳将于下周一并提告,为其文创作品与商标专用权讨回公道。
控台中妖怪夜市侵权
曾俊琳表示,早在台中市妖怪夜市开幕前,就已寄存证信函要求不能以妖怪为名营业,此外,夜市图像设计还涉嫌抄袭溪头妖怪村的红色长鼻子「天狗」装饰,但对方竟称妖怪是一般用语不予理会,还大张旗鼓开业,他将于下周提出侵权告诉。
另外,中国最近也出现由常熟市政府出资设立的尚湖妖怪村,其中名称、设计等内容多与溪头妖怪村雷同,曾俊琳说,他已在中国取得「妖怪村」商标注册权,却有疑似不肖台湾业者冒名在中国游说投资,他下周不仅会向出资的常熟市政府提告,连同涉嫌冒名的台湾曾姓男子也会一起提告,要为商标专用权捍卫到底。
曾俊琳说,除溪头妖怪村,连同周边六十几个妖怪系列名称都已取得注册,前后投入近三百万元,为的就是要守护其开发的文创作品专用权,任何单位都不能以混淆视听方式藉名进行商业行为,盼藉诉讼以正视听,避免妖怪村权益受害。
备注:妖怪村商标图示,摘自智财局TIPO公开网站。
关键词:溪头妖怪村 抄袭侵权 商标专用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