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电商平台吐槽打假投诉:「通知——删除」真的好难

Source : 北京新浪网 2016-04-24
电商平台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正在持续加大。今年3月14日,马云在阿里巴巴集团业务会议上重申:阿里打假战队和预算将不设上限。在此之前的2015年底,阿里已额外新增200名员工专职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打假。
目前阿里官方公布的唯一数据是,2014年前三季度,其知识产权在线维权信道——「IPR投诉平台」共受理了各类权利人投诉近54万单。
今年3月,「电商」特色并不鲜明的微信也发布数据称,2015年7月截至当时,微信收到了上万次相关账号涉嫌售假侵权的通知。
在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的多元治理结构中,电商平台担负重要职能。从几十万件级别的投诉到千件级别的诉讼案件,电商平台的投诉——处理机制发挥了重要的过滤作用。
但现在,电商平台在疲于应对这些投诉的同时,开始反思和吐槽,他们究竟有没有能力处理这些投诉。谁有能力审查侵权?
《侵权责任法》第36条确定了电商平台在接到知识产权侵权投诉时的处理原则,该条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这也就是所谓的「通知——删除」原则,这一原则最初只适用于网络版权保护,此后扩展至商标权保护。
接近立法人士透露,正在起草的《专利法》修订稿草案中,也加入了针对专利侵权发生时,网络平台的「通知——删除」义务。
这无疑增加了电商平台的审查难度。「对于电商平台的工作人员来说,我们很难赋予他一个责任,说你必须要具备专利技术审查能力和技术判断能力。」4月21日,在法治周末报社举办的「电商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张晓津说。
「超出了平台判断能力的情形是否可以免除平台的处置义务?以避免由平台来颁布实质上的行为禁令。」阿里巴巴法律专家周多在研讨会上说。
事实上,即使是法院也很少未经判决就对专利侵权诉讼实行诉前禁令。诉前禁令是指法院在判决前发布禁令,要求案件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张晓津介绍,对诉前禁令,「其实法院是非常谨慎的。到目前为止,从我了解到的信息是,北京各级法院只对两起专利侵权案件采取过禁令」。
「这两起案件的共同点是侵权行为比较明显,容易判断」,张晓津介绍。如何减少恶意投诉?
~续~ 见原文 ~
关键词:电商平台 知识产权保护 投诉 侵权 通知 删除网络版权 商标权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