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侵害商标 台糖建设判改名

Source : 工商时报 记者刘峻谷 /2016年02月02日
台湾糖业公司控告台中市的台糖建设、台糖营造公司侵犯「台糖」商标必须改名。智财产法院以台糖注册用于营造类的商标已经过期,台糖营造没有侵权,不用改名;台糖建设因设立时间较晚,依新的商标法规定侵害商标权,判决必须改名并登报公告周知。
这是台湾糖业公司,继97年控告全台有53家分店的台糖白甘蔗涮涮锅之后,陆续对全台八家以「台糖」为名业者提出的侵害商标权诉讼案之一。台糖营造、建设公司均由林姓老板开设,公司设在台中市,在云林、嘉义县市都曾推出建案。
台糖指出,该公司从42年起陆续向经济部注册使用「台糖」商标,商标一用于砂糖、方糖,商标二用于营建租售服务。台糖从日治时期迄今台经营逾百年,早已是国人耳熟能详的商标。台糖营造、台糖建设攀附「台糖」著名商标,常令人误以为台糖关系企业,要求业者改名,并登报公告此事。
智财法院审理指出,台糖营造成立于87年,适用82版的商标法,当时未规定使用特取名称「台糖」是侵权行为,且台糖用于营建类的商标二专用时间至90年届满,台糖营造不构成侵害商标权,不用改名。
法院判决书指出,台糖建设成立于94年适用92年版的商标法。92年版的商标法已修正,昨天判决台糖建设不能使用「台糖」二字,公司、招牌、名片、文件抬头等都须改名,且在两家报纸头版刊登本案判决理由一天。本案可上诉。(工商时报)
关键词:商标权 商标申请 台湾糖业公司 台糖建设 商标侵权 智财权法院 改名及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