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挨告近似玉里想 理想牌胜诉 保住商标
Source : 工商时报
全巨多工业公司生产销售「玉里想」热水器,瓦斯炉,控告理想牌公司的「理想」商标与其「玉里想」商标相似,请求撤销理想牌商标。智财院审理认定,两个商标分别是两个字、三个字,外观虽略有相似之处,但读音及外观还是不同,不会令消费者混淆误认,判决金巨多公司败诉,理想牌保住商标。
全巨多工业公司生产销售「玉里想」热水器,瓦斯炉,并向经济部注册商标;理想牌公司原来制造厨具与卫浴,后来在84年将「理想」两字注册商标使用在瓦斯炉、热水器,引起两家公司争讼。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审查后,裁定撤销理想牌商标。理想牌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保卫「理想」商标。
全巨多公司主张,该公司以「玉里想」为商标,向经济部注册商标的时间早于理想牌公司的「理想」商标。理想是抄袭、模仿该公司的玉理想三字浓缩为两字,该公司曾在民国56年控告理想商标侵权,且最高行政法院在87年曾经认定「理想」近似「玉里想」,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应撤销理想商标。
理想牌公司则辩称,该公司在84年将「理想」两字注册商标并使用在瓦斯炉、热水器,全台一度有三百多家销售店,销售35万套瓦斯炉、热水器,早已是全台民众心中的知名品牌,是民众熟悉的商标,依法应给予较大的保护。且玉里想会令人想莲县玉里镇,玉里想是三个字,读音与外观皆与理想不同。
理想牌指出,早在民国56年理新公司即注册使用「理想」为商标,当年是全巨多与理新公司有商标纠纷。该公司与全巨多公司同是瓦斯公会会员,并存市场多年,不会令消费者混淆。
智慧财产法院审理认定,两个商标分别是两个字、三个字,外观虽略有相似之处,但读音及外观还是不同,且「理想」商标早于56年间即已注册,后来才由理想牌公司使用,理想牌公司亦于82年加入瓦斯同业公会,取得TGAS标章,与全巨多公司同是瓦斯公会会员,并存市场多年,不会令消费者混淆,昨天判决全巨多公司败诉,理想牌保住商标。本案可上诉。(工商时报)
关键词:台湾商标申请 理想 玉里想 商标并存 智慧财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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