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创新:商业虚与实-共享经济是掠夺? 还是创新?

Source : 工商时报 李培芬 2016年01月15日
企业的本质是获利,交易是产生获利的唯一手段,谁来买单?怎么买单?则可被创意重新定义的。交易的目标概分为:一是交易所有权,也就是银货两讫;一是交易使用权,租车、租房子、租礼服等,限期享用。
共享经济以互联网为载体,使租赁的风貌一变,发展出全新的商业模式。用车不必买车,附加司机服务;跨国旅行住宿需求,也有旅馆之外的选择。
新兴商业模式的考验,往往不在消费端。例如:你愿意将家的钥匙交给陌生人吗?大部分人的答案是不愿意,但世界很大,透过网络串联,全球有100万人愿意,使得Airbnb市值突破百亿美元。
新商业模式真正的考验,其实是各国法规。由于Airbnb盛行,纽约已立法明订房主日租是违法行为,在台湾也是如此,但纽约的判例却是房客分享合法。矛盾的结果代表法律跟不上新兴商业。
台湾Uber冀望透过保险保障搭乘者,但Uber真正的问题是白牌车不具载客营业资格,Uber宁缴逾4,000万元罚单,而不愿辅导旗下专车专程司机申请营业车执照,公然挑战公权力,令人见识共享经济的傲慢。
因此,我们不禁想问,有没有更好的典范,可以支持更多共享经济的未来?
关键词:共享经济 交易 所有权 使用权 商业模式 Airbnb Uber 互联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