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前联发科工程师投靠港商 禁止令裁准

Source: 自由时报记者 : 项程镇、卓怡君/台北报导 2015-11-26
国内芯片大厂联发科不满离职工程师郑国忠、徐祥哲及杨智翔等三人,前往香港商鑫泽数码公司任职,担心营业秘密泄漏给竞业对手,向法院声请暂时禁止令。最高法院维持智慧财产法院见解,裁准暂时禁止令确定,规定明年4、5月前,郑国忠等人不得到鑫泽数码公司上班。
联发科除对郑国忠等人提起知识产权诉讼外,还向检方提告,新竹地检署去年8月搜索郑国忠等人住处。
对此,郑国忠等人的律师范清铭认为,员工权益没有受到平衡的保护;联发科则说,感谢各级法院对联发科保护营业秘密决心的肯定。
联发科主张,郑国忠等人涉嫌违反营业秘密法,将联发科新一代手机芯片设计数据带走,投靠联发科的对手鑫泽数码公司,郑国忠等人离职前多次打印重要营业秘密数据,还拒签竞业禁止条款,离职后即转任鑫泽数码台湾分公司,该公司就在竹科旁台元科技园区,根据鑫泽公司劳健保名单及其内部座位表,确认郑国忠等人确已在鑫泽公司担任研发工作,因此声请「定暂时状态假处分」,要求暂时禁止郑国忠等人在鑫泽公司上班。
智慧财产法院相信联发科主张,郑国忠等人离职时,拒签竞业禁止条款,可能已考虑到联发科的竞争对手鑫泽公司上班,有使用或泄漏联发科机密数据的可能性,造成联发科无可弥补的损害,但考虑裁定暂时禁止令,可能影响三人生计和工作权,因此裁定联发科须提供三人各179万到292万余元担保金后,禁止三人在明年4月19日到5月31日前到鑫泽公司任职,郑等人不服再抗告,最高法院驳回定案。
关键词:联发科 竞业禁止 营业秘密 定暂时假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