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为升对怡利电提讼 求偿4.15亿元

Source: 中央通讯社/实时新闻 记者 钟荣峰 2015年10月20日
为升(2231)今天向智慧财产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怡利电子(2497)就侵害为升著作权事件,赔偿新台币4.15亿元。为升表示,今天向智慧财产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怡利电子和公司负责人董事长陈锡苍、以及总经理陈锡勋等人,就侵害为升著作权事件负担赔偿损害责任,并应登报道歉。
据了解,为升认为怡利电子及陈锡苍、陈锡勋等人,在怡利电子生产销售的胎压侦测器产品(TPMS)中,使用侵害为升著作权的计算机程序,对此为升也提出刑事告诉。
据指出,检调单位8月18日至怡利电子搜索胎压侦测器(TPMS)著作权事宜,目前案件仍由彰化地检署侦办中。
为升表示,已经委请理律法律事务所针对怡利电子及负责人的行为提起民事诉讼,并请求智财法院判决怡利电子及负责人赔偿新台币4.15亿元。
为升并要求怡利电子等登报公开道歉,且应回收销毁侵害著作权相关产品。
关键词:胎压侦测器 TPMS 著作权 刑事告速 损害赔偿 民事告诉 TPM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