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网购侵权 多法源可救济裁罚

SOURCE:工商时报
网络交易蓬勃,不过数字交易平台侵权行为如何规范?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副局长张玉英表示,现行有《专利法》、《商标法》及《著作权法》等,相关民、刑事规定都可让权利人请求救济,并达到吓阻的效果。
为规范数字交易平台的义务与责任,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草拟《数字通讯传播法》草案,今年5月底已通过立法院委员会审查,不过仍有产、学界反应,该草案对于电商的规范不够完善,甚至衍伸出相关责任归属还有模糊地带。
以C2C电商平台为例,若有不肖卖方侵犯知识产权,提供平台服务的业者要承担何种责任,目前并未于法律中明确订定。
NCC法律事务处专委李文秀表示,《数字通讯传播法》草案就数字通讯传播服务者订有免责规定,且对其传输或储存他人信息,不负事前审查或事后监督责任,未来立法通过后,仅单纯担任交易媒介之平台业者,应不至于遭受池鱼之殃。
李文秀强调,现行《著作权法》订有「避风港条款」,专利权和商标权侵权部分,因数字交易型态复杂,知识产权保护主管机关仍宜辅导相关服务提供商及电商就具体个案审慎检讨因应。
关键词:台湾 电商平台 消费行为 知识产权 侵权 专利 商标 著作权 C2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