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正确申报出口货物商标 免受罚

基隆关针对近来有业者在出口货物通关时,常因商标申报不实或未依规定申报商标,造成通关延误,甚至受罚,因此特别再次提醒业者,出口货品应依货品输出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正确申报商标,以确保通关顺畅。
基隆关表示,依贸易法第十七条第一款及第三款规定,出口人不得有侵害我国或他国依法保护的知识产权,并应依规定如实申报来源标识符、商标,违反者将依贸易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经济部国际贸易局得予以警告,或处新台币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或停止其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输出、输入或输出入货品。
基隆关指出,若业者涉及侵害商标权,除应负刑责,移送司法机关侦办外,另依海关缉私条例规定,可处货价一倍到三倍的罚款,并没入其货物。
据统计,基隆关于一百零六年出口货物商标申报不实或未依规定申报者高达一百二十四件。其中,有八十四件遭到裁罚,另有五案涉及侵害商标权情事,已依法核处。
基隆关针对近来有业者在出口货物通关时,常因商标申报不实或未依规定申报商标,造成通关延误,甚至受罚,因此特别再次提醒业者,出口货品应依货品输出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正确申报商标,以确保通关顺畅。
基隆关表示,依贸易法第十七条第一款及第三款规定,出口人不得有侵害我国或他国依法保护的知识产权,并应依规定如实申报来源标识符、商标,违反者将依贸易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经济部国际贸易局得予以警告,或处新台币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或停止其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输出、输入或输出入货品。
基隆关指出,若业者涉及侵害商标权,除应负刑责,移送司法机关侦办外,另依海关缉私条例规定,可处货价一倍到三倍的罚款,并没入其货物。
据统计,基隆关于一百零六年出口货物商标申报不实或未依规定申报者高达一百二十四件。其中,有八十四件遭到裁罚,另有五案涉及侵害商标权情事,已依法核处。
关键词:台湾海关 货物通关 商标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