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山寨乔丹牌 无耻告NIKE 侵害姓名权 索赔140万
SOURCE:苹果日报 廖柏璋 201/03/15
NIKE旗下Jordan Brand以「篮球之神」乔丹(Michael Jordan)为代言人,是全球知名运动品牌,但在中国也有所谓的「乔丹牌」,自2002年起NIKE就控告「乔丹牌」侵害乔丹姓名权,却也一直以败诉收场。最令人意外的,根据中国媒体报导,「乔丹牌」竟上法院反告NIKE侵权。
由于「乔丹牌」以Jordan的名字翻译,使用的LOGO也疑似乔丹在篮球场上运球的动作,因此从2002年开始,NIKE曾先后10次向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控告中国「乔丹牌」的「QiaoDan」、「乔丹」等商标侵权,NIKE主张「乔丹牌」侵害乔丹姓名权,但都以败诉收场。
乔丹亲出马也遭驳回
为了打赢公司,NIKE在2012年甚至让乔丹本人亲自出马,再向中国「乔丹牌」提告侵权,甚至一路上诉到了最高法院,但经过4年官司,2016年乔丹的上诉还是遭到驳回。
NIKE告不了中国「乔丹牌」就算了,中国《北京商报》报导,中国《乔丹牌》竟然反过来控告NIKE侵害商标权以及不正当竞争,此案最近还在中国的晋江法院知识产权庭公开开庭
不正当竞争要求道歉
根据中国媒体报导,中国「乔丹牌」认为「乔丹」这两字的中文字商标属于他们,但NIKE将「乔丹」此具有高度识别意义的中文商标,用于推广和销售Jordan Brand商品,因此侵害中国「乔丹牌」商标专用权,形成了不正当竞争,要求NIKE停止侵权行为,公开道歉并赔偿30万人民币(约140.5万台币)。
对此NIKE响应,他们没有把「乔丹」等相关标识用在官网,只是用在后台关键词,并未构成商标侵权,也没有构成不正当竞争,晋江法院对此案并未当场宣判。
NIKE和中国乔丹牌互控事件簿
2002年起 NIKE数度向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控告中国「乔丹牌」侵权,但都败诉。
2012年 NIKE乔丹亲自出马控告中国「乔丹牌」侵权,但最高法院还是驳回。
2017年 中国「乔丹牌」控告NIKE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目前仍未宣判。
~详续见原文~~~~~~
关键词:中国 仿冒品 侵害商标权 品牌侵权 乔丹
13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