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私接自来水仿矿泉水 一卖10年

SOURCE:中国时报
51岁李姓男子为牟取暴利,10年前私接大楼住家管线窃取自来水,再透过陈姓女子回收矿泉水「丹枫之水」空瓶,清洗后注入自来水封盖,低价销往酒店、小吃店及烧烤店等,被喝下肚的不计其数,检方传唤李、陈到案,两人涉诈欺、违反商标法,讯后各5万元、2万元交保。
至于涉及商标仿冒等刑事责任,食药署已将事证交由检调携回侦办,并调查产品下游流向。
卫福部食品药物管理署、高雄地检署13日指挥项目小组会同高雄市卫生局、环保局、水利局等相关单位,前往三民区李男住处与工厂内,查获仿冒丹枫之水140多瓶、制造机具、客户名单、瓶盖2850个、纸箱2710个及回收空瓶2万余个,当场勒令停业停售,并将李男陈女带回侦办。
1400毫升「丹枫之水(橘叶)」真品每瓶100元,检警指出,李男每月约销售仿冒矿泉水400箱,以每箱12瓶70元低价卖给高雄的烧烤店等营业场所,10年来约制造60万瓶,初步估计不法获利336万余元。
卫生局表示,真假「丹枫之水」唯一能从瓶盖辨识,仿冒品瓶盖偏乳白色,瓶装包装较粗糙,与真品半透明瓶盖不同;初步了解,假的「丹枫之水」并未销往超市或一般商店。
李男坦承犯行,陈女则供称不知情,她仅回收每袋约60瓶丹枫矿泉水宝特瓶空瓶给李男,每袋可赚50元。
(中国时报)
关键词:仿冒商标 丹枫之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