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翻玩恶搞仍属侵权 女卖仿冒品挨告判拘役

SOURCE:中时
曾姓女子在旋转拍卖平台,刊登贩卖仿冒香奈儿双C交迭商标的耳环,一副柜上要价近2万元,她只卖250元,警方以网络钓鱼下标购买,将她逮捕并移送法办;曾女辩称,「这是翻玩时尚」,夜市也很普遍,但法官认定曾女已经违法侵权,依违反商标法判处50天拘役,全案可上诉。
国际级的精品包包、皮夹、配件,动辄数万至上百万元不等,许多人虽然买不下手,却又想拥有,让仿冒业者有机可趁,抓准这种贪小便宜的心理,大量仿冒并低价贩卖。近来有潮牌甚至以「我不是」系列,大喇喇复刻精品,还说这是翻玩、恶搞不是仿冒,藉以规避商标法,如今法官认证了,这仍属侵权行为。
判决指出,曾姓女子在拍卖平台上,贩卖一副250元香奈儿双C镶钻珍珠耳环,这价格与正品差太多,警方怀疑是仿冒品,为了搜证佯装买家下标购买,连同运费30元共汇款280元,收到耳环后送鉴定,证明是仿品无误。曾女辩称,这个图案是翻玩的饰品,夜市普遍都有卖,她以为要和正品一模一样才是仿冒品。
法官认为,曾女罔顾商标权人投入大量资金在商品、服务及质量,才能维持商标在业界及消费者间的良好品牌形象,竟意图贩卖陈列仿冒商标的商品,显对商标专用权人已经造成侵害,并有碍公平交易秩序。且曾女犯后用饰词否认犯行,实为不该,依商标法第97条非法陈列侵害商标权商品罪,处拘役50日,得科罚金。
(中时)
关键词:旋转拍卖平台 仿冒侵权
